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工会:
根据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学校党委拟定于于六月十三日下午至十五日召开我校五届一次教代会暨六届一次工代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本届“双代会”为换届大会,为开好“双代会”,学校成立了“双代会”筹备组。经研究决定,各单位从五月十四日至二十日,认真组织好“双代会”代表选举和工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和工会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代表名额及工会委员推荐人数
1、本届“双代会”设代表207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代表应占到代表总数的60%以上;各院系的代表构成中,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80%;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女教工、工人代表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2、本届工会委员会设委员15人,各部门工会从全校工会会员中推荐人选15人。工会委员的推荐应兼顾学历、职称,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干部、职工,老(任期满四年)、中、青及女职工。
二、“双代会”代表及工会委员条件
1、“双代会”代表条件
(1)“双代会”代表应是本校在编的教职工、工会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3)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4)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准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工会委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熟悉工会有关业务知识。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一般规律。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三、“双代会”代表及工会委员推荐人选的产生
1、“双代会”代表的产生,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部门工会充分酝酿协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然后,召开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选出正式代表,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教职工、工会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正式代表,于五月二十一日填写代表登记表报校工会。
2、工会委员的推荐,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部门工会充分酝酿协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然后,在全体工会会员中进行推荐,于五月二十一日报校工会。
附:各部门“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双代会”筹备组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各单位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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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名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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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关 |
30 |
李建九、邓昌亮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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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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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算机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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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
8 |
崔明德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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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木工程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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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学系 |
7 |
江林昌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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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国语学院 |
15 |
韩晓玲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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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学院 |
6 |
房绍坤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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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8 |
王吉法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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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文学院 |
11 |
于文书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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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10 |
韩向利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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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海洋学院 |
10 |
郭善利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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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
7 |
郭明瑞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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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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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化学生物理工学院 |
16 |
宫宝安参加该单位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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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药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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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体育教学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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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职业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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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文经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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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体育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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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音乐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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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工程实训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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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图书室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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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校医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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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校办产业总公司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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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后勤集团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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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附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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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继续教育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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