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总工会文件
烟会办发[200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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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五一文化奖”
文学类作品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直产业工会,市直有关部门工会、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及市直属单位工会:
由省总工会、省文化厅、省文联共同组织的2007年度山东省“五一文化奖”文学类作品评选工作已展开,为了做好我市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作品的内容及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以展示工人阶级时代风采为主题,要
贴近生活、贴近职工,充分体现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全市各条战线广大职工为我市实现“十一五”规划干事业、开拓创新的时代风貌。
2、本年度评选的文学类作品是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诗歌等。评选范围为2004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作品,并在市级以上或行业系统内及其他媒体播出或发表,与报送主题相符合,在社会上和广大职工中有较好反响的作品。上报作品一式6份,诗歌、散文等短篇文学作品,纸张统一使用16开纸型。
二、申报作品办法
所有参评作品(包括工会系统以外的)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直产业工会,市直有关部门工会、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及市直属单位工会统一报送,不对个人征稿。
三、 报送作品时间及地点
报送作品时间:2007年10月15日。报送地点:烟台
市总工会宣教部。联系人:邵华,联系电话:6254080,邮编:264000。报送作品需写明作品名称、形式、作者姓名、作者职业、发表时间。
烟台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7年9月26日
主题词:山东省 五一文化奖文学类作品 推选 通知
烟台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7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