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为“烟台大学网球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坚持“以球会友、以球健体、以球修心”的宗旨,在运动与快乐中体验和学习。
第三条 本协会是在烟台大学工会的领导下,在校体教部的具体指导下,旨在普及网球运动、强身健体的非赢利性组织。
第四条 本协会必须在国家法律与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本协会的常设机构为烟台大学网球协会执委会。
第六条 修改章程的提案和开除会员等重要议案,必须烟台大学网球协会执委会委员提出,在拥有表决权的委员以四分之三多数票同意,方可通过。
第七条 修改章程的提案和开除会员等重要议案的表决,必须是在参加会议的委员超过三分之二人数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第八条 根据协会发展需要,本协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两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策部、财务部、技术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全体会员负责。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原则上名誉会长是本协会的最高名誉职位,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任期为一年。其他职务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推选而出。
第九条 协会各部门职能
9.1名誉会长职责:一般不直接参与组织的日常事物的决策和管理,但应对协会整体运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9.2会长职责:全面主持协会的整体工作,负责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部门会议等,做好全局统筹工作;
9.3 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工作,强化对各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具体分管各个部门的工作;
9.4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协会的制度制定管理,会员档案管理,协会信息管理,活动相关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事考核,汇报工作,同时负责会议记录,考勤工作,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9.5 财务部职责:
9.5.1负责管理协会经费的收支和使用计划,制定收支报表,做好协会账目并及时向会员报告;
9.5.2加强与工会财务中心的联系,及时报账,收好购买活动物品的收据发票,协助协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9.6外联部职责: 负责对外联系工作,创造学习机会和锻炼机会。包括:邀请校内外网球专家、教授等以论坛、讲座、亲授等形式,对会员进行专业指导,联系外校同类组织进行经验交流,并负责筹集各项活动经费。负责接待出席活动的领导、嘉宾等。
9.7 组织部职责:
9.7.1负责建立会员档案;
9.7.2向会员传达协会的近期活动安排,召集会员参加协会的活动,保证协会的信息通畅;
9.7.3组织安排活动日程并及时备案。活动开展时联系负责人,组织人员配置,协调各部工作。
9.8 宣策部职责:
9.8.1负责协会的形象设计与协会文化宣传;
9.8.2负责协会活动宣传及各项通知,宣传海报的制作张贴。
9.8.3做好各项策划工作及总结工作
9.9 技术部职责:
9.9.1 负责管理协会所拥有的器具设备及设备的维护工作;
9.9.2 负责协会会员平时训练和技术指导工作;
9.9.3 比赛时的现场秩序维护及裁判工作。
9.10 职能架构示意图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十条 本协会实施会员制度。
第十一条 会员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11.1 拥护本协会章程及其他各项规定;
11.2 热爱网球运动,关爱自然,热爱生活,充满热情;
11.3 有集体责任感,愿意为协会和其他会员服务,能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
11.4 遵纪守法,遵守国家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表现良好.
第十二条 入会申请
12.1 填写《会员申请表》(样表附后)入会,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2.2 提交《会员申请表》后,即可建立会员档案,获得会员资格;
12.3 经本协会组委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入会手续,发放会员证(编号格式为本协会名称+入会日期+四位编号)。
第十三条 会员证管理
13.1 会员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转让会籍;
13.2 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请出示会员证;
13.3 若会员证遗失,应及时向本协会申报补发新证。
第十四条 会员权利
14.1 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当协会组织的活动有人数限制时,会员优先于非会员参加;
14.2 有权通过本协会获得网球技术帮助,包括高水平会员的帮助和本协会邀请的其它资深网球选手(教练)的指导;
14.3 有权对协会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14.4 享有对协会各项活动的知情权;
14.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
15.1 按时缴纳会费,以提供本协会基金;
15.2 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的章程规定以及其它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本协会良好的声誉;
15.3 会员应自愿接受本协会的活动安排,每月应至少参加正式会员固定活动两次;
15.4 会员在自愿接受的前提下有义务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15.5 会员应本着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原则向其他会员提供技术方面等帮助。
第四章 活动制度
第十六条 活动范围:烟台大学室内及室外网球场。
第十七条 活动形式:
17.1每周末分别进行面向全体会员的网球训练;
17.2在会员内部及全校教工范围内开展比赛活动;
17.3与兄弟学校教工进行网球交流活动;
17.4每月进行一次协会内部文化传承或者联谊活动;
17.5其他活动。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十八条 协会经费来源:协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于会员会费、学校工会拨款、以及社会的赞助资金等。
第十九条 经费作用: 用于维持本协会正常运转及各种比赛或其他活动的开支。
第二十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一条 每月初,本协会将上月经费使用明细表以挂网的形式通知各位正式会员,每次活动后也以流水帐形式网上发布,会员也可随时要求查询。所有会员均有义务监督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日常报销:
22.1金额较大(大于100元)的报销单需副会以上签名证实方可给予报销。
22.2对其认为不合理的报销单,财务人员有权不予以报销。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全体干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协会会长团成员每两周开一次例会。
第二十四条 会议由组织部具体安排,定期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有关部门会议按需要时随时组织召开,但需向办公室汇报会议内容。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 由组织部安排对全体会员的工作态度、能力、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据考核评比的成绩进行奖惩。评比成绩突出者在大会上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懈怠者,经确认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撤职、辞退、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第八章 变更及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或变更其它协会登记事项,须及时到校工会履行相关审批与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报送校工会,工会批准后方可给予注销。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在运作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必要时校工会可以将其直接注销: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自动终止:
(1)实际成员人数不足十人;
(2)连续一个学期未按章程或宗旨进行正常活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原则上不从事任何盈利性商业活动,若协会有涉及到赢利性收入时,收入归入协会建设经费;协会成员个人从事各类商业活动的行为与本协会无关。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组织人员的劳动应当得到所有会员和非会员的尊重和配合。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对会员信息进行保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归属本协会全体成员大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2017年9月开始实施。
会员报名登记表
会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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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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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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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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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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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俱乐部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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