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根据烟台市总工会的通知精神,校工会积极组织全校女教职工参加“幸福杯”女职工权益保障知识答卷活动,本次活动共发出答卷1000份,收回950多份。
各部门工会组织广大女教职工在认真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圆满地完成了答卷工作。这次答卷活动,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维权能力的机会,有力地推动了广大女教职工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