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我校“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以表彰我校在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校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
我校历来重视对学校的民主管理。自2002年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以来,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完善可行的《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坚持“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的原则,力求做好抓要害部门,抓突出问题,把广大教职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重点,并按照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范围和形式予以公开。在试行单位目标责任制的过程中,学校根据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以逐步提升本科教育水平为出发点,不断完善确定各项工作的基本指标。另外,每年年终在对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评价的同时,对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年度评议考核,增加干部使用情况的透明度。
民主管理学校各项措施的深入实行,强化了我校领导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提高了广大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同时也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学校凝聚力,学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