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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23年度“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0   作者:   点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不断提升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水平,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烟台大学“最美家庭”评选办法》,校工会(妇委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评选方案如下:

一、推荐名额

10户家庭

二、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烟台大学教职工家庭。

三、评选基本条件

1.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廉洁勤俭持家,倡导文明新风;

2.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3.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4.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5.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6.绿色家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领导和审核把关

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对候选家庭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可信可学可推广。

2.扩大推荐工作的参与度和覆盖面。

各推荐单位要注重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自荐或推荐身边具有家国情怀、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绿色节俭、廉洁齐家、移风易俗、疫情防控、脱贫致富、美丽人家创建等方面的家庭典型,确保典型的覆盖面。

3.注重典型的社会宣传和教育激励。

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最美家庭的感人家风故事,深挖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注重思想引领,形成礼遇最美家庭、争当最美家庭的浓厚氛围。

五、评选程序

1.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推荐、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委员、学校“双代会”代表组成推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基层工会委员会确定推荐候选家庭,报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2.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工会(妇委会);

3.校工会(妇委会)组织成立评议小组,对各基层工会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正式候选名单,报党委审批,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4.校妇委会将表彰校级“最美家庭”,并择优向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妇工委推荐省级以上相应的典型家庭。

六、提交材料

1.各推荐单位填写《烟台大学最美家庭推荐表》并另附800字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2.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x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学校将通过多种渠道,择优宣传展示最美家庭典型故事。

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ytugh@yt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至办公楼308室,联系电话:6(90)0178。

                                         烟台大学工会(妇委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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