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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24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03   作者:   点击次数:

        

为更好以榜样力量激励全校女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校工会(妇委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工作。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三八红旗手”15名,“三八红旗集体”10个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投身学校的发展和建设,爱岗敬业、锐意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在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岗位上成绩突出(特别是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和奖项的),典型示范作用明显,未发现师德失范行为,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三、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是授予我校优秀女性的荣誉。各基层工会、女工委要将推选工作作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0·30”讲话和学习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每个基层工会可推荐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各1名,其中“三八红旗集体”所在集体(含系、教研室、教学科研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女职工占比60%以上。

2.择优推选。推选工作要在教职工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努力推选政治坚定、业绩(事迹)突出、教职工认可、可亲可学的优秀典型。既要重点关注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事迹),又要突出基层导向和典型引领,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认可度高。

3.注重典型的社会宣传和教育激励。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先进典型事例,注重思想引领,形成评优树优的浓厚氛围。

四、评选程序

1.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推荐、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基层工会组织成立推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报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2.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工会(妇委会);

3.校工会(妇委会)组织成立评议小组,对各基层工会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正式候选名单,报党委审批,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4.校工会(妇委会)将表彰校级“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并择优推荐上一级荣誉评选。

五、提交材料

1.各推荐单位填写《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烟台大学三八红旗集体》申报。

2.提供3张jpg格式的个人或集体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