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基层工会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责,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工会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表彰先进,校工会(妇委会)决定评选2025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各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委员,校工会工作人员,名额15个。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在职工会会员(来校工作满一年),名额按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10%确定(不含各基层工会主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
2.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要求和意愿,热心为职工办事;
4.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善于研究和探索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本单位的民主建设,认真反映群众的呼声,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受到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2.积极参加学校及各基层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廉洁奉公,严以律己,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
1.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推荐、择优评选的原则,工会工作者填写推荐表,由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推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基层工会委员会确定推荐对象,报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2.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学校工会;
3.召开校工会委员会议,对各基层工会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正式候选名单,报党委审批,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对象。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
1.各基层工会根据条件和名额确定人选,严格控制总量,经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
2.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工会;
3.召开校工会委员会议,对各基层工会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名单,报党委审批,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对象。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工会要把评选作为检验基层工会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和契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对一年来基层工会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取得的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差距,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促进工会工作全面提升。
2.要认真开展自评总结。各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有具体做法的数据支撑和佐证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
3.请各基层工会于2026年1月9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工会积极分子名单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至校工会(办公楼3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校工会邮箱ytugh@yt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烟台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2 XX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烟台大学工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