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的建设,工会(妇委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5年度“好家庭”培育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0户家庭
二、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烟台大学教职工家庭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人正派,
2.孝老爱亲、勤俭持家、邻里和睦
3.绿色环保、移风易俗、崇尚文明
4.家风优良,家教有方,家庭和谐。
四、评选程序
1.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推荐、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基层组成推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基层工会(妇工委)确定推荐对象,报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2.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校工会(妇委会);
3.校工会(妇委会)组成评议小组,对各基层工会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正式候选名单,报党委审批,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对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基层工会(妇工委)要充分认识好家庭培育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对候选家庭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可信可学可推广。
2.择优推选。各推荐单位要注重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自荐或推荐身边的家庭典型,确保典型的覆盖面。
3.校工会(妇委会)将表彰校级“好家庭”,并择优向上级单位推荐。
六、提交材料
1.各推荐单位填写《烟台大学好家庭推荐表》申报表,并另附不少于1000字事迹材料。
2.各基层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政审,并报送加盖公章的推荐政审材料。
3.至少提供2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文字说明。
各基层工会(妇工委)候选人推荐材料加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于2026年1月9日(周五)前报校工会(妇委会)(办公楼308),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dfwh@yt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校工会(妇委会)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