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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6-09-20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一、为什么要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答:(一)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党的路线决定的,是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二)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是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的需要。
    (三)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行政系统,密切党群关系的需要。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什么?   
    答: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广大教职工群众参加民主管理的好形式,而不是学校的权力机关,但是,它也有一定的职权。它不仅是广大教职工参加学校管理的有效形式,而且是教育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它是教职工群众对本单位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参加决策、监督干部,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什么?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加强团结,监督和支持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教职工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四、推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有什么好处?
    答:(一)能够体现广大教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有利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改革。
    (三)加强和改善了党的领导,促进了党风的好转,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有利于教职工进行自我教育,提高教职工素质。
    (五)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和威信,充实了工会的内容,促进了工会工作。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是什么?
    答:(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规定,以及其它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学校颁布实施。
    (三)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卓著的干部,可提请上级予以表扬、记功、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可以建议上级予以处分、降职或免职。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从哪些方面对学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答:(一)教代会应当监督学校是否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制度、法令,是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这些监督可以通过召开教代会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以及对学校各部门工作的批评、质询和教职工代表日常的检查活动进行。
    (二)监督学校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教代会的决议和教职工提案。
    (三)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和思想作风。主要是检查他们是否遵守党和政府的法律,工作是否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等。有的学校采取的民主评论干部的方法,就是监督干部的好办法。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是什么?如何体现和贯彻这一原则?
    答: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三年一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大会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生效。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体现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民主选举代表。
(二)整个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上都有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
(三)教职工代表之间和大会主席团成员之间,都是平等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
(四)教代会的重大决定,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广泛征求教职工群众的意见。
(五)教代会的决议一经讨论通过后,如果个别人还有不同的意见,允许保留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大会决议。
(六)教代会讨论学校重大的问题,必须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和上级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如果教职工代表对学校和上级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意见,教职工代表可以提出建议,在上级主管机关没有批复以前,或主管部门仍维护原来的决议和指示时,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的决议和指示。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民主制度?
答:为了保障教代会行使自己的职权,必须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参照企业《暂行条例》决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教代会应有以下几种民主制度:
(一)教代会的组织制度。
(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或代表小组工作制度。
(三)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四)教职工代表意见登记处理制度。
(五)大会主席团活动制度。
(六)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制度。
    九、大会主席团是否实行常任制,它的职责是什么?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不设常设机构。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常任制主席团不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不能代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因此,主席团不需设常任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主席团虽不是常设机构,但在闭会期间,实际上相当于常设机构。
大会主席团的职责是:在筹备教代会时审议大会的议题和提案,为大会做好必要的准备;在召开教代会期间,主持开好大会;在闭会期间,遇到需临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由主席团召集教职工代表团长和有关教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处理。大会主席团对教代会负责,但不能代表教代会和行政职权,更不要把主席团会议同学校党委的工作会议和行政职能机构混同。
    十、什么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答:教代会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对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改进的建议。提案内容一般应包括提出问题的根据,产生问题的大体原因,改进的具体建议和办法等。如果只是对学校的某项工作或对干部作风等提出批评意见,就不能算是提案,但学校领导对不属于提案的意见也应认真对待,注意吸取正确意见。
    十一、教职工代表由哪些人组成?
    答: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类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学人员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要有适当的比例。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十二、教职工代表享有哪些权利?
    答:(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校工作有审议、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及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在必要时对有关部门进行质询。
    (四)因参加教代会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待遇。
(五)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十三、教职工代表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一) 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o
    (二) 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三) 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并带头执行教代会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四)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并反映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作好群众工作。
    十四、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答:权利和义务从来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教职工代表在权利上一律平等,在义务上也一律平等,不能只有权利而不应承担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每一个代表都应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忠实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十五、党委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什么关系?
    答:党委领导和教代会制,是党群关系问题,一方面教代会必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召开大会要经党委批准,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工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另一方面,教代会是群众民主管理的机构,她本身的职权和民主程序党委应该加以尊重,并确保教职工群众享受这种民主权利。教代会制是在党委领导下的,但它毕竟不是党委的一个机构,党委不能对它发号施令。因此,教代会的决议,经过大会通过后即可生效,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应执行教代会的决议,也就是说,教代会的决议不再经党委审查批准,任何个人都无权更改。当然,党委要对教代会加强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通过党员的模范作用来改善和加强领导。
十六、党委怎样加强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答:学校党委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主要是大政方针的领导,思想政治的领导。党委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各级干部对教职工群众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为推广与完善教代会制排除思想障碍。
    (二)要教育广大教职工群众树立工人阶级主人翁的态度,引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三)要掌握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向,引导教职工群众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防止和纠正各种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现象。对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议的中心议题和将要作出的决议,党委要认真的研究、讨论。
(四)学校的重大问题,要经党委讨论研究决定,要善于使党委的决定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民主程序,成为会议的决定并坚决执行。
(五)工会应当是党领导下的有职权、能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重要团体。党委和行政一定要大力支持工会工作。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工会的领导,把工会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这是工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积极作用的根本保证。党委加强对工会的领导,最根本的就是要保证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使工会能够按自己的特点,积极主动,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十七、教职工代表大会与校长是什么关系?
答:教代会与校长的关系,既要监督,又要支持。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不要越俎代疱。教代会要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尊重教代会的职权,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如果校长认为教代会的决议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有权提请教代会复议,如对复议结果仍有不同意见,报请学校党委裁定。
十八、教代会组织制度有何规定?
答:(一)教代会一般三年一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大会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生效。
    (二)开教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三)教代会的决定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和落实,并在下次教代会提出报告。
(四)闭会期间如遇重大问题召开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或常设主席团会议讨论。
(五)教代会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
    十九、工会与教代会是什么关系?
    答: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处理教代会的日常事务。
    二十、教代会工作机构有哪些任务?
    答:在党委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
    (一)做好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会议议程和主席团建议名单,经党委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各专门委员会活动,督促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
    (三)向代表和教职工进行宣传,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四)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我校教代会的历史概况有哪些?
答:我校首届教代会召开于1987年6月,目前已召开了四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自建立教代会制度以来,基本是三年一届,每年三月或四月初召开代表大会。党委已明文规定,每年三月底或四月初召开教代会。
二十二、省里为什么要对高校进行教代会评估? 
答: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促进《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教代会工作的规定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落实,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改进工作,促进高校教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高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落实“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方针。
    二十三、教代会评估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基本内容有五大项:
    (一)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教代会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情况。
    (四)教代会工作机构的情况。
    (五)学校教职工对教代会的满意程度等。评估标准详细具体,涉及13大项、47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