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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23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 集体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0   作者:   点击次数:

        

全校广大女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尽展巾帼风采。为更好以榜样力量激励全校女职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校工会(妇委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工作。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最终将评选出15名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10个“三八红旗集体”。每个基层工会推荐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各1名,其中“三八红旗集体”所在集体(含系、教研室、教学科研服务团队),女职工占比60%以上。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积极投身学校的发展和建设,爱岗敬业、奋发有为、锐意创新,本年度在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岗位上成绩突出(特别是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和奖项的),典型示范作用明显,不存在师德违禁行为,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3.近三年内已经当选校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在本年度没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

4.申报“三八红旗集体”要求具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是授予我校优秀女性的荣誉。各基层工会、女工委要将推选工作作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开展“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2.择优推荐。推选工作要在教职工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努力推选政治坚定、业绩(事迹)突出、教职工认可、可亲可学的优秀典型。既要重点关注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事迹),又要突出基层导向和典型引领,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认可度高。

3.各基层工会候选人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于2023年12月22日前报校工会(办公楼308),电子版发送到工会邮箱ytugh@ytu.edu.cn,联系电话:6(90)0178。

                                          烟台大学工会(妇委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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