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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 烟台大学工会(妇委会)相关荣誉的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

按照学校印发工会(妇委会)荣誉制度体系评价《烟台大学模范“教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烟台大学“教工先锋号”评选办法》《烟台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办法》《烟台大学“最美家庭”评选办法》4个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烟台大学“工会模范教工之家”“教工先锋号”“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最美家庭”等先进集体(个人)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名额

1.模范“教工之家”10个。

2.“优秀工会工作者”15个。

3.“教工先锋号”10个。

4.“三八红旗手”15名。

5.“三八红旗集体”10个。

6.“最美家庭”10户。

7.“工会积极分子”按在职工会会员总数的10%确定。

二、评选条件

参评的个人和单位须符合烟台大学工会(妇委会)相关荣誉评选中明确的评选条件。

三、组织方式

校工会(妇委会)负责2023年度烟台大学“工会模范教工之家”“教工先锋号”“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最美家庭”等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评选工作。

各基层工会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推荐、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学校“双代会”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的推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以投票的形式确定推荐对象,报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3年12月22日前上报校工会(妇委会)。校工会(妇委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议推荐。

附件:1.烟台大学2023年度工会模范“教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

2.烟台大学2023年度“教工先锋号”评选方案

3.烟台大学2023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方案

4.烟台大学2023年度“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烟台大学工会(妇委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