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8-工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第八届教代会、第九届工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各位代表:

烟台大学第八届教代会、第九届工代会拟于2024年3月底召开。为开好这次会议,根据《烟台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现就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要求

1.提案人须是“双代会”正式代表。提案需一名代表提出,另有三位以上(含三位)代表附议,并需提案人和附议人共同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2.提案须一事一案。即一个提案只能论及一件事情,力求使问题能在一个部门办结。

3.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案名应精练概括。

4.代表要以主人翁姿态,本着为学校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出的建议或措施要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归纳,并填写提案表(见附件)。

二、提案内容

1.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

2.提案应主要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大局、思想政治工作、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民生工程等热点和重要事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包括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服务地方、校园文化建设等。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也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或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②没有经过充分调查论证,内容不切实际,空泛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③不属于本校和本届“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④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待办的,或提案人所在单位应自行解决的;⑤属于揭发、举报问题的,或涉及民事纠纷和进入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程序的;⑥为解决个人问题的。

三、报送时间

本次“双代会”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请各基层工会将《烟台大学“双代会”提案表》于规定时间报送校工会(办公楼306室),同时将“提案表”的电子版报送至工会邮箱:ytugh@ytu.edu.cn。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只做一般意见和建议处理。2023年6月已提交的烟台大学第八届教代会、第九届工代会提案无须再次提交。


附件:烟台大学“双代会”提案表


校工会

 “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